臺灣食品的塑化劑風波把塑化劑推到了風口浪尖上,一些人傳言:用塑料袋盛裝常溫食品飲料,消費者會吃進一堆塑化劑!果真如此嗎?
我們在《絕大多數(shù)塑料制品中不含塑化劑》一文中,已經(jīng)負責任地告訴大家真實情況。不過由于塑料袋、塑料盒、塑料瓶等塑料制品外觀清潔、光亮,又容易清洗、保管,使用方便,大家往往忽視了正確使用的問題。如果不正確使用的確會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,在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不是吃進一堆塑化劑的問題。
正如手上有水,不能拔電線插頭,鋁鍋不能用在電磁爐上,金屬盒、罐不能盛裝酸醋一樣,不同的塑料制品有不同的性能,只能在一定的條件下使用。
生產(chǎn)塑料制品,如塑料袋、保鮮膜、包裝盒、瓶、罐等常用的材料有聚乙烯(即PE)、聚丙烯(即PP)、聚乙烯(即PS)、聚氯乙烯(即PVC)等高分子材料。
聚乙烯制品在實際生活中用得多,化學穩(wěn)定性好,在室溫下,沒有特別情況下可以放心使用。不要用來長時間包裝富含油脂的食品,不要長時間盛裝溫度高于60℃的食品,不要包裝或覆蓋食品進微波爐加熱。
聚丙烯制品化學穩(wěn)定性好,拉伸強度和耐熱性比聚乙烯好,室溫下,沒有特別情況下,可以放心使用,是可以盛放食品進微波爐的常用塑料制品,可以較長時間盛放溫度低于80℃的熱燙食品、飲料、奶制品、油性食品。盡管如此,不能放在明火上加熱,它的缺點是阻隔性差一些,存放需要保持風味的食品,效果不太好。
聚乙烯制品吸濕性低,在低溫下阻隔性能好,非常適宜低溫食品冷藏用,還耐Υ射線照射殺菌,在常溫和沒有特別情況下可以放心使用。缺點是耐燙水性差,耐油性也不太好,不要在溫度60℃以上較長時間盛放油性食物的場合使用,如發(fā)泡塑料快餐盒。
聚氯乙烯制品,用于包裝、盛放食品、藥品的聚氯乙烯制品,生產(chǎn)時使用的原料必須是食品級PVC,符合國標GB4803規(guī)定,主要是其中氯乙烯單體殘留量≤1.0mg/kg,它使用的助劑也應該符合GB9685規(guī)定。符合上述食品衛(wèi)生標準的聚氯乙烯制品有一些不可替代的品質(zhì),所以不能輕言淘汰它。比如用PVC保鮮膜冷藏鮮肉、魚類,不但能保持食品的適當水分,還能很好的保持鮮肉、魚類的外觀、色澤。在常溫下,沒有特別情況下它的使用范圍可以更廣、特別是可以盛放富含油脂的食品。注意不要盛放60℃及以上的食品,也不能進微波爐加熱,不是包裝食品的聚氯乙烯制品不要隨意拿來盛裝食品。
以上僅介紹了用合格的原料生產(chǎn)合格塑料制品的正常情況,用再生塑料(即再加工的廢舊塑料),不合格原料生產(chǎn)塑料制品的情況沒有包括,使用前受到污染的情況也沒有包括。